一问一答丨什么是“社会团体”?我们平时看到的“协会”都是“社

浏览次数: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日期:2024-01-14

  按照民法典第九十条的规定,社会是基于会员共同意愿,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,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。

  社会团体包括两种,一是为公益目的而设立的,例如中国红十字会、中华慈善总会;二是为会员共同利益设立的,例如行业协会、商会等。

  实践中叫“协会”的,大部分都属于社会团体。但也有例外,如消费者协会,就不属于社会团体。消费者协会没有会员,不收会费,是由政府发起成立的保护消费者的专门机构,不是消费者自发成立的自我保护组织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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